2022年7月29日,灣沚區人民法院發出本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及其近親屬。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住處、工作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活動。責令被申請人立即搬離申請人住所地。
7月25日,申請人康某來到灣沚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據了解,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人介紹相識結婚,在兩人共同生活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常有口角之爭,每次吵架被申請人都動手毆打申請人。為此,申請人多次向派出所報警??的尺€向該院提供了手機錄音(光盤一份),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發生爭吵后產生肢體沖突,被申請人揚言威脅要殺害申請人全家。了解到該情況,灣沚區人民法院第一時間審查立案,及時作出民事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并抄送至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民政部門等相關部門。
“家是遮風擋雨的港灣,而不是暴風雨的源頭”,婦女作為家庭關系中的重要成員的一方,卻往往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自《反家庭暴力法》首次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后,家暴受害者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今年8月1日將正式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暢通人身保護令案件受理通道,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